善意取得
一、善意取得的含義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的人,將其占有的他人動產賣給買受人,如買受人取得該動產時出于善意,可取得該動產的所有權,原動產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二、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1.標的物是動產。不動產不適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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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登記
這又稱為假登記,是指為保全一項旨在取得、變更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請求權,限制債務人重復處分該不動產而為登記。例如在房屋預售買賣中,買賣雙方簽訂預售合同。買方依約有權請求賣方在房屋建成之后交付房屋并辦理登記,這在性質上屬于債權,不具有對
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其他單位、個人依法以家庭承包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用于農、林、牧、漁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有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可由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取得,也
土地使用稅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
權屬登記機關
我國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為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與登記機關設立相關,目前我國有兩種登記模式: 1.房屋與土地權屬分別登記。當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由兩個政府職能部門分管房屋與土地,并分別向房地產權利人頒發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
房地產抵押條件
房地產抵押條件: ①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②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2)房地產抵押注意事項: ①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② 房地產抵押
交付對抗主義
交付對抗主義以移轉占有為物權的公示方法,即在移轉占有前,動產物權的變動僅在當事人間發生效力,但不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例如甲將財產出賣給乙,在交付前又出賣給丙,則乙不能要求丙返還財產,而只能請求甲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法國民法典》和
拋棄
拋棄,是指依物權人的意思表示,使物權歸于消滅的單方法律行為。物權為財產權,權利人原則上當然可以自由拋棄,但當物權的拋棄妨害他人權益時,物權人不得拋棄。拋棄既為法律行為,就應以意思表示方式進行,且須符合法律行為的成立和有效條件。拋棄動
房地產轉讓條件
房地產轉讓條件: ①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