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止情形
簡介 訴訟中止是指在訴訟進行過程中,因發生某種法定中止訴訟的原因,訴訟無法繼續進行或不宜進行,因而法院裁定暫時停止訴訟程序的制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中止訴訟: 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
郵寄送達
簡介 郵寄送達,是指受訴人民法院在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的方式將需送達的訴訟文書或法律文書郵寄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注
當事人陳述
簡介 (一)當事人陳述的概念與特征 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本案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當事人在訴訟中向法院所作的陳述中涉及多方面的內容,如關于訴訟請求的陳述、關于訴訟請求根據的陳述、反駁訴訟請求的陳述、反駁對方證據的陳述、關于
特殊訴訟時效
簡介 特殊訴訟時效是指由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與民法通則的規定比較,其不同可分為這樣兩類:(1)時效期間不同。有的期間比較長,例如合同法第129條規定涉外合同期間為4年;也有與民法通則規定的一般訴訟時效一致的,如合同法規定
訴的分離
簡介 訴的分離,是指法院將原先合并審理的幾個訴,分開來進行審理。 有時候,將幾個訴合并在一起審理,會增加審理的難度,使訴訟復雜化和訴訟遲延,此時法院就應當將訴分開來進行審理。訴先合并后分離時,當事人和法院分離前已實施的訴訟行為,在訴分
司法協助
簡介 司法協助是指不同國家的法院之間,根據本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則,在司法事務上相互協助,代為一定的訴訟行為。 司法協助可分為:一般司法協助,即代為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特殊司法協助,即對外國法院裁判和仲裁裁決的承認
訴
簡介 民事訴訟中的訴,是指當事人就特定民事爭議向法院提出的保護自己民事實體權益的請求。訴的特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由當事人提出。訴的起因是當事人之間發生了民事權益的糾紛,是糾紛中的一方認為自己合法的民事權益受到了對方的侵害,因此,
民事訴訟
簡介 與調解、仲裁這些訴訟外的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相比,民事訴訟有如下特征: (一)民事訴訟具有公權性 民事訴訟是以司法方式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由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解決民事爭議。它既不同于群眾自治組織性質~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以調解方
證據合法性
簡介 合法性是有效證據的基本特性之一。關于證據的其他特征的論述可參見刑事訴訟法學部分中的相關內容。民事證據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訴訟中,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不為法律所禁止,否則不具有證據效力。對證據合法性的要求,目
專屬管轄
簡介 專屬管轄,是指法律規定某些特殊類型的案件專門由特定的法院管轄。專屬管轄是排他性管轄,它排除了訴訟當事人以協議方式選擇國內的其他法院管轄。專屬管轄與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的關系是,凡法律規定為專屬管轄的訴訟,均適用專屬管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