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 十三科 |
拼音 | shí sān kē |
書寫 | 十 三 科 |
解釋 |
1.宋元明時中醫分科。宋代分大方脈﹑小方脈﹑風﹑眼﹑瘡腫兼折瘍﹑產﹑口齒兼咽喉﹑針兼灸﹑金鏃兼書禁十三科;元代分大方脈﹑小方脈﹑雜醫﹑風﹑產﹑眼﹑口齒﹑咽喉﹑正骨﹑金瘡腫﹑針灸﹑祝由﹑禁十三科;明代則分大方脈﹑小方脈﹑婦人﹑瘡瘍﹑針灸﹑眼﹑口齒﹑接骨﹑傷寒﹑咽喉﹑金鏃﹑按摩﹑祝由十三科。參閱《元史.選舉志》﹑明陶宗儀《輟耕錄.醫科》﹑《明史.職官志三》。 2.元明時畫有十三科,即佛菩薩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剛鬼神羅漢圣僧﹑風云龍虎﹑宿世人物﹑全境山水﹑花竹翎毛﹑野騾走獸﹑人間動用﹑界畫樓臺,一切傍生﹑耕種機織﹑雕青嵌綠。參閱明陶宗儀《輟耕錄.畫家十三科》。 3.元明時裱褙字畫有十三科。 |
《十三科》
更新時間:2023-06-28 2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