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 分民 |
拼音 | fēn mín |
書寫 | 分 民 |
解釋 |
1.古時分封土地,其地居民隨同劃歸受封者管轄,謂之分民。 2.謂將國用所需寄付于民。《管子.乘馬》:"圣人之所以為圣人者,善分民;圣人不能分民,則猶百姓也。于!已不足,安得名圣?"郭沫若等集校引許維遹曰:"分,猶予也。《戒篇》'以財予人者謂之良'……予民,謂托業于民。"一說,謂使民各安其位分。見尹知章注。 |
《分民》
更新時間:2023-07-06 10: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