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保障校車及兒童人身交通安全的具體措施
來源:查字典國外教育網 發布時間: 2017-04-28
韓國保障校車及兒童人身交通安全的具體措施
韓國,作為我們一衣帶水、隔海相望的友好近鄰,在重視子女教育方面可謂是舉世聞名。因此,社會各界對于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也是相應地非常重視,從法律制定與修改、學生家長及公務員做安全義工,到對于接送學生的校車規格及車輛管理等細則的詳細規定,再到企業的積極參與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項目和設施的研發,組成了一個全員參與、全過程監控的學生交通安全管理體系,人性化、個性化、信息化的學生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值得國內學校和教育部門借鑒和學習。
一、政府修改《道路交通法》,切實加強學生交通安全
據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04年的專題研究報告指出,1980年到2003年底的過去20余年期間,OECD成員國在公路上死亡的兒童超過10余萬人。其中,青少年兒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成年人的4倍,交通事故已經成為青少年兒童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兒童交通事故死亡率比較高的國家有美國、新西蘭、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相對比較低的國家有瑞典、意大利、英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
鑒于這種情況,引起了包括學生家長、教師、校長及社會各界在內的強烈反響,堅決要求政府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確保青少年兒童人身安全。韓國政府先后出臺了多項相關條例、規定和法則,其中,最為影響廣泛和深刻的是2006年對《道路交通法》進行了全面修改,并罕見地由國會最高委員會一致高票通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法》進一步補充、完善了有關學齡前兒童、學生通勤車輛的安全管理,對校車申請、更換、性能、標記、保險、行駛規則、司機的義務與責任,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韓國《道路交通法》規定,路上遇到運載學齡前兒童或學生的車輛停車時,在停車路面或路邊行駛的汽車司機要先停車,一直等到學生車的停車指示燈逐漸消失為止,確認安全后再緩慢行駛。法律還規定,在有兒童乘坐的車輛行駛時,所有車輛不得超車;校車可以在公交車專用線路行駛,在遇到小的交通事故時,優先和保障校車通行;攜帶未滿6歲的兒童時,必須戴好車內安全帶,如違反規定,罰款3萬韓元;將幼兒園、小學、殘疾人學校、保育所等處劃為“兒童保護區”,在通過“保護區”時,行駛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道路交通法》還規定,校車接送兒童時應有專門的講師、特殊學校教師、保育員、體育設施管理員等相關保護工作人員一同乘車。
二、嚴格規范的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管理體系
韓國的機動車申請成為校車的手續比較嚴格,按照旅客運營車輛管理法律法規第73條規定, 嚴禁個人家庭用車輛從事有償運送業務,因此,各級各類學校的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校方可以采取出資購買、或者全額抵押租借或者按月租賃的形式保證車輛的正常運營。
機動車輛業主如果要承擔學生接送業務的話,首先向當地警察署提出申請,并獲得批準證明。校車司機或經營者必須把獲得批準的證明貼在車前玻璃右側,才能開始運營。沒有得到批準的車輛,不能模仿校車的顏色或做相似標記,更不得私自承擔接送學生的工作。對車主更改車型、內部結構,也都提出了嚴格要求,規定了一套申報程序,包括提交交通安全汽車檢驗必需的書面材料、綜合整修認定書、車輛結構檢驗認定書、申報警察署檢驗證明等等。
韓國對校車本身也有具體要求。學齡前兒童、學生用“保護車”顏色統一規定為黃色;車門處第一層臺階高度30厘米;第二層臺階高度20厘米;車前玻璃右側和車后中央下方貼上“兒童保護車輛”字樣;校車應明確車主,如有合伙經營者也需說明;校車必須加入綜合保險;坐席安全帶要符合兒童體形,規定,未滿6歲的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且必須由專人負責看護;車輛門窗必須是開放型;車內不得放折疊椅,等等。
在韓國,和有100名以上兒童的保育園的主要出入口為基點,半徑300米范圍內的道路區域是政府劃定的“兒童保護區域”,目前絕大多所學校周邊都設置了兒童保護區域(School Zone),設置有明顯、醒目的道路交通標志,并且在汽車導航系統里面都設置有“前方是兒童保護區域,敬請減速慢行”的提示。韓國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定,兒童保護區域內的行駛速度不可超過30公里/小時。韓國2009年底修訂的《交通事故處理特例法》規定,對在兒童保護區域內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處以重罰,相關的行政機構也須對事故承擔連帶責任。并且,考慮到地上停車場是威脅兒童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各地政府相繼下令廢除兒童保護區域內的地上停車場,并加強了對區域內違規停車和超速駕駛的監管和處罰。
為了進一步加強兒童交通安全工作,韓國國家行政安全部與教育科學技術部、警署、市民團體聯合制定了《強化兒童保護區域交通安全的對策方案》,提交國務會議通過后,已經于2010年5月11日由韓國行政安全部公布實施。該方案宣布增加指定6000處兒童保護區域,并對在兒童保護區域內違反交通規則的車輛處以雙倍以上的罰款。具體規定為:對違反“禁止通行”規定的情形,將原定6萬韓元的“違規金(罰款的一種)”或7萬韓元的“滯納金(交通違章罰款的一種)”,分別提高到12萬韓元和14萬韓元,扣分也由15分增加到30分;對超速40公里以上的,強制繳納的“滯納金”由10萬韓元提高到了20萬韓元,扣分增加到60分。還宣布投入276億韓元,用于對兒童保護區域內的商販和電線桿等整理整頓,以方便兒童步行;保護區內增設監控錄像設備,學校附近馬路上增設監控設備362處,以加強對違規駕駛的管理。
三、社會團體和企業積極參與兒童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2010年5月31日,韓國國家行政安全部還宣布,將投入700億韓元,在全國所有兒童保護區域安裝監控錄像設備,并組建“兒童保護區域改善專門小組”,加強對兒童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加劃定兒童保護區域,增設減速帶、改善安全設施,切實執行對在兒童保護區域內違規停車、超速等行為的加倍處罰。韓國將在幼兒園和學校周圍集中安排警力,大力整治違章行駛、違章停車以及超速行駛等行為,保障兒童的交通安全,在保護區域內違反交通法規將受到雙倍以上的嚴厲處罰。
此外,韓國行政安全部協同教科部、警察廳與“安全生活實踐市民聯合”、“母親指導者會”等16個與兒童安全有關的民間團體于當天下午共同簽署了“保障兒童交通安全”工作協議,通過了實行“步行校車”(Walking School Bus)計劃的決議。“步行校車”是指由穿黑色制服的志愿者在固定的時間和地點,帶領上學、放學的小學生一起安全步行,每條上學路線由兩名志愿者負責。“步行校車制度”首先在韓國16個市、道的38個學校試運營后,在韓國全國范圍擴大推廣。
在這方面,非常值得一提的是韓國的大型企業在兒童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所做出的積極努力,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值得我們學習。譬如,韓國現代汽車公司,作為韓國最大的汽車生產和研發單位,長期以來高度關注交通事故所引發的社會問題,尤其是積極投入研發力量開發設計如何減少兒童交通安全事故的方案。其中,2008年投巨資開設兒童交通安全體驗館,目前在全國范圍內的學校及教育機關內獲得廣泛推廣,該項目設計的目的旨在共建安全的社會,普及交通安全文化。目前,位于首爾市內的兒童大公園內的現代汽車兒童交通安全體驗館分為“徒步教育館”、“直角轉彎教育館”、“汽車模擬體驗館”、“汽車實體展館”、“駕駛教育館”等5個主題教育場館。兒童可以按照年齡段和身心發展階段分別以“步行者”和“模擬駕駛者”的身份進行實際體驗,從而正確理解交通安全知識,并培養在危險狀態下的應變能力。順利完成交通安全教育并通過考試的兒童,將獲得交通安全駕駛證書。
其中,在徒步教育館內,兒童通過步行體驗,學習并掌握安全過馬路的常識;而在直角轉彎教育館內,了解汽車直角轉彎時的危險性;在汽車模擬體驗館內,通過3D立體影像,了解交通事故的危險性;汽車展館內,正確掌握使用汽車安全帶的知識;駕駛教育館內,從駕駛員的角度,思考步行者的安全。不僅是兒童,而且包括小學生在內的4-12歲小朋友來參觀體驗,所有項目均是免費的。
四、制度層面之外存在的突出棘手問題
雖然韓國已經做出了關于校車和學生交通安全方面的詳細規定,但由于種種原因,還存在很多現實問題,如資金不足、學生因居住零散而難以集中、政府管理職能界限不清、公民安全管理意識不到位等,民眾還有很多不滿。據2007年統計,韓國運營中的校車為13929輛,比2006年增加3000輛。然而有接送需要的兒童居住區達到三萬多處,校車只能滿足社會需求的一半。目前,很多非法車輛仍在運行之中。承擔接送兒童集體上下學任務的車輛中,具備安全設施的只占35%,而其余65%的車輛沒有齊全的安全設施,各種規范化手續也不齊全。如果按照校車標準進行改造,至少需要400萬至600萬韓元的高昂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