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的女兒總是希望媽媽多給她零花錢,一日,女兒忽然對媽媽講:“媽媽,咱們訂個合同如何?” 媽媽覺得好奇,笑說:“好啊,合同由你起草。” 于是女兒寫到:擦茶幾一次1元,洗碗筷1元,掃地1元,做飯5元,洗衣服(家長衣服)1元,刷鍋1元.....媽媽說:那你一天起碼要付給我25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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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新在外地讀大學,是美術學院的學生。那天,他接到父親的電話,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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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華就是把與別人相同的聰明用在與眾不同的地方。 有一對夫婦,丈夫...
美國老公:一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給自己的律師打電話,詳談了三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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