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野(公元960—1019年),字仲先,號草堂居士。北宋詩人,原為蜀地人,後遷居陜州(今河南陜縣)。世代為農,自筑草堂於陜州東郊,一生樂耕勤種,親手植竹栽樹,鑿土引泉,將所居草堂周圍環境布置得景趣幽絕,常在泉林間彈琴賦詩其詩,多吟詠陜州風土人情、田園山水,詩風清淡樸實。
大中祥符初(公元1008年),遼國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詩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為其增添了光彩,就請魏野出莊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頓纓則狂,豈可瞻對殿墀”為由,拒絕做官。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寇準被罷京官后,謫陜州任知州時,曾親自拜訪魏野,這時魏野年近五十,認為自己通曉歷史,看透了世態炎涼,他贈詩勸寇準:“好去天上辭將相,歸來平地做神仙。”
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十二月,魏野卒,陜州令報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稱他“陜州處士”,追贈為秘書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貧,不淪污流,為后人尊祟,曾祀奉于原陜州鄉賢祠。他居住過的草堂山莊被譽為陜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曉”。
魏野的詩效法姚合﹑賈島﹐苦力求工。不過他的詩平樸閑遠﹐尚無艱澀苦瘦之弊。如“采芝何處未歸來﹐白云滿地無人掃”(《尋隱者不遇》)及“妻喜栽花活﹐兒夸斗草贏”(《春日述懷》)。其詩亦頗有精警之句﹐如:“數聲離岸櫓﹐幾點別州山”(《題普濟院》)﹐“洗硯魚吞墨﹐烹茶鶴避煙”(《書友人屋壁》)及“燒葉爐中無宿火﹐讀書窗下有殘燈”(《晨興》)等。故宋僧文瑩《玉壺野史》說﹐魏野“詩固無飄逸俊邁之氣﹐但平樸而常不事虛語”﹐評價頗為中肯。他的詩中也偶有蒼涼壯闊之句﹐在宋初是不可多得的。如《登原州城呈張貴從事》:“日暮北來唯有雁﹐地寒西去更無州。數聲塞角高還咽﹐一派涇河凍不流。”魏野與林逋同為宋初高士﹐雖其身後詩名不如林逋﹐但當日聲望實在林逋之上。據《宋史?魏野傳》載﹐他的《草堂集》上帙﹐在大中祥符初年已傳到契丹。
《宋史?藝文志》著錄其《草堂集》 2卷﹐《鉅鹿東觀集》10卷。前者有《兩宋名賢小集》本﹔後者為其子魏閑所編﹐有《峭帆樓叢書》本﹐另《補遺》1卷﹐《附錄》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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