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屈
成語(Idiom):訟屈
發音(Pronunciation):sòng qū
基本含義(Basic Meaning):指在訴訟中被判冤枉,受到冤屈。
詳細解釋(Detailed Explanation):訟,指訴訟;屈,指冤屈。訟屈表示在訴訟過程中被判冤枉,受到冤屈的意思。這個成語強調了在司法程序中受到不公正對待的痛苦和委屈。
使用場景(Usage Scenarios):訟屈可以用來形容在法律糾紛中被判冤枉的人,也可以用來表達對不公正對待的不滿和抱怨。
故事起源(Story Origin):《后漢書·太尉韓融傳》中記載了這個成語的故事。據說,當時有一個名叫訟石的人被誣告殺人,他無辜受到了冤枉。后來,他被釋放了,但他感到非常委屈,于是寫下了“訟屈”兩個字,表達自己的冤屈之情。
成語結構(Structure of the Idiom):主要由兩個漢字組成。
例句(Example Sentences):
1. 他在訴訟中被判冤枉,受到了訟屈。
2. 我們不能讓任何人在法律面前受到訟屈。
記憶技巧(Memory Techniques):可以將“訟屈”拆分成“訴訟”和“冤屈”兩個詞,聯想到在訴訟過程中受到冤枉的委屈感。
延伸學習(Extended Learning):可以進一步學習相關的成語,如“冤枉了事”、“冤家路窄”等,以加深對冤屈和不公正的理解。
舉例不同年齡層學生對這個詞語的造句:
1. 小學生(6-12歲):我的朋友被同學冤枉了,他感到很訟屈。
2. 初中生(13-15歲):我在比賽中被誤判了,感到非常訟屈。
3. 高中生(16-18歲):社會上存在許多不公正的現象,我們不能讓任何人受到訟屈。
4. 大學生及以上:在司法程序中,我們應該確保沒有人因為冤枉而受到訟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