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軼
張軼-人物簡介

《挾尸要價》
張軼,1985年出生,2009年5月大學畢業后進入《江漢商報》,成為一名攝影記者。他2009年10月24日拍攝的《挾尸要價》新聞組照屢獲大獎,也因此備受壓力,離開《江漢商報》,到湖南一家媒體任攝影記者。2010年8月18日,其《挾尸要價》以全票贏得“金鏡頭”年度最佳新聞照片大獎。
因拍攝《挾尸要價》組照,他屢獲大獎也因此備受壓力,還換了單位。因《挾尸要價》全票獲得中國新聞攝影“金鏡頭”大獎,更讓他成為輿論的焦點。隨著8月23日組委會公布調查結論,諸多質疑似乎已經畫上句號。
《河北青年報》記者采訪了又一次成為輿論焦點的《挾尸要價》拍攝者張軼。他說,希望人們跳出事件之外,轉去關注“高價撈尸”現象,盡早建立溺水救助或遺體打撈制度,杜絕暴利環節。
張軼-人物自述

挾尸要價拍攝者張軼
1.我是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夢寐以求的工作,我不想因違反報社制度和“破壞荊州人民大營救的壯舉”而失去這份工作,但又不想讓一張好的新聞圖片沒有出口,更不想讓真相被掩蓋;
2.在荊州,我是一個外地人,我一個涉世不深的小人物不得不考慮個人安全問題;
年底,《挾尸要價》獲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圖片提名,署名“真真”。
同時,還獲得《人民攝影》年度編輯部大獎,我知道這個獎是鼓勵作品和激勵作者的,恐怕一輩子都難獲得,但我還堅持署名“真真”。
中國記協舉辦的“中國瞬間”新聞攝影大賽,我委托《華商報》并以其記者的身份參賽,在評獎現場,評委們向我求證該圖片的真實性,并對《挾尸要價》給予肯定;頒獎時,在多位老師的鼓勵下,我首次用了“張軼”署名,新華社也發了消息和我領獎時的圖片。
消息傳到荊州,報社沒有問責,但扣了我的工資和年終獎金,我意識到危機來了,想趁春節休假之勢來淡化我獲獎的影響,但因個人安全和周圍環境的壓力越來越大,我不得已離開荊州。
“金鏡頭”獲得年度大獎,我感到很意外,我感謝評委、感謝大家關注《挾尸要價》,我愿說出我在拍攝中的所有細節,并積極配合和接受一切調查以還原真相。
張軼-獲獎榮譽
2010年8月18日,《挾尸要價》奪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
2010全國攝影藝術展覽評選,《挾尸要價》照片獲得紀錄類銀獎。
2010年1月23日,第18屆金鏡頭比賽暨華賽中國作品初評結果揭曉,《挾尸要價》獲得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
2010年2月4日,中國記協主辦的“2009中國瞬間中國新聞攝影大賽(第三屆)”上,《挾尸要價》獲一等獎。
張軼-《挾尸要價》
挾尸要價
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荊州長江邊上,長江大學三名大學生為救落水兒童獻出生命。打撈公司撈尸要價的過程被攝影記者張軼拍了下來,其中一張照片獲得“金鏡頭”年度最佳新聞照片大獎。
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公開質疑照片涉嫌作假,將張軼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金鏡頭”組委會就此展開調查,并于8月23日公布調查結論,認為《挾尸要價》未造假。
事件過程
《挾尸要價》這張照片在《華商報》發表、經《新京報》轉載后,經過調查2009年11月4日在湖北荊州發出了《大學生救人溺亡隱情調查:“挾尸要價”另有其人“見死不救”漁民被冤》的調查報道,并被廣泛轉載;媒體人馬文娟2009年11月8日撰寫了《從大學生救人事件的報道看媒體責任》一文,提出有關媒體對大眾的誤導要承擔責任;長江大學宣傳部長李玉泉也向新聞媒體通報了事實真相,并在2009年11月16日在自己的署名博客上發表了《“牽尸談價”:不能不說的事實真相》的文章。就此,輿論和大眾基本都已了解了事實真相。
《華商報》和《新京報》對照片的解讀是:船頭著白色襯衫者陳某與老師、學生牽著尸體談價。事實是:在打撈中,兩條船共同作業,撈到后要迅速地用繩子拴著手或腳,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處不容易把尸體撈上來,要牽引到岸邊再撈起。著白色襯衫者手牽尸體揮舞手臂是指揮岸上的人們配合將尸體打撈上岸。但誤讀的結果使“牽尸靠岸”在《華商報》和《新京報》的報道中變成了“牽尸談價”。而且,該照片在《華商報》和《新京報》發表時署名為“真真”,現在獲獎人為“張軼”,我們有理由懷疑,這兩個名字可能用的都是假名。《華商報》和《新京報》對照片的誤讀誤導了全國大眾,各種媒體口誅筆伐,人們在網上發帖咒罵“漁民”沒有人性,甚至咒罵“荊州人”的“冷血”。盡管調查報告已經公布,有關方面已經澄清,但“非事實”的造假新聞在社會中一直傳播并引起人們對這個社會或人性的“失望”。
在公布《挾尸要價》照片獲得全國攝影藝術展記錄類銀質獎之后,長江大學宣傳部已經向“全國攝影藝術展評委會和各位評委”發出了“就張軼《挾尸要價》照片獲全國攝影藝術展記錄類銀質獎致評委會的公開信”。并發出呼吁:
建議有關主管部門核實照片的真實性和新聞性;建議組委會和評委會撤消該照片的獲獎資格;通報作者的弄虛作假,以杜絕以后評獎中類似情況的出現。愿善良的人們都能擦亮眼睛,看清真正的事實真相。
張軼拍攝這張照片時,他所供職的《江漢商報》由于種種考慮并未刊發,張軼以個人的名義在《華商報》首發該照片,署名“真真”,以目擊者身份署名。后因屢獲大獎,記者張軼身份被迫公開,現由于在當地壓力過大已離開荊州。
回應四大質疑
為自保,發表時化名“真真”
李玉泉質疑:該照片在《華商報》和《新京報》發表時署名為“真真”,現在獲獎人為“張軼”,“我們有理由懷疑,這兩個名字可能用的都是假名”。
郝建國回應:照片的作者是時任《江漢商報》(荊州日報社主辦)攝影記者的張軼。我在大學生救人遇難的第三天到達現場采訪的,碰到張軼后聽說他手中有這些照片,在當地不便發表,便建議他到華商報發表。因怕實名發表給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于是用了化名“真真”。
張軼回應:我1985年出生,曾在武漢大學就讀,攝影是我的愛好,大學畢業后便當了《江漢商報》的記者,拍攝這組照片時任攝影記者8個月。《挾尸要價》發表并且后來他的真實身份暴露后,當地一些官員認為它“給荊州抹了黑”,使報社受到了一些壓力,而且當地有黑社會更揚言要殺死我,于是我只好離開。
“挾尸要價”有圖為證
李玉泉質疑:兩條船共同作業打撈,撈到后要迅速地用繩子拴著手或腳,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處不容易把尸體撈上船,要牽引到岸邊再撈起。著白色襯衫者手牽尸體揮舞手臂是指揮岸上的人們配合將尸體打撈上岸。但“牽尸靠岸”被誤讀,在《華商報》和《新京報》的報道中變成了“牽尸談價”。 張軼回應:當地政府在立案的時候,已經承認“挾尸要價”。那位部長說“牽尸靠岸”我就不明白了,明明每具尸體他們說的就是要收取1.2萬元啊,而且這種事在那個地方已經形成了一種行當。我拍的一組照片十分明顯:錢沒到位,他們停留了很長時間,就是不肯靠岸,包括當時漁民在船頭抽煙的圖,老板要1.2萬元的圖,漁民要煙要礦泉水的圖。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公開這一組照片,就再清楚不過了。
得獎那張照片,大學生方招的尸體在送上岸之前,一直被置于水底下,沒有往上提,因為錢沒有到位。基本上老板錢一收到,很快十來分鐘,最多不超過二十分鐘尸體就提上來了。我不知道李玉泉是否在現場,是否看到了每個細節。
郝建國回應:有漁船參與了救人,但撈尸船是另外的,不可混淆。撈尸階段,本人通過現場學生、冬泳愛好者、現場目擊者張軼和警方等信息源了解到,撈尸者趕到現場后開口就要錢,稱撈一具遺體12000元,錢不到位不撈。
圖片定格瞬間畫面是,撈尸者以答應的36000元還沒有全部到位為由“罷工”,一個叫王守海的撈尸者,把打撈上來的方招的遺體用繩子綁住右手(圖片上繩子打結很清晰),用另一條帶鐵鉤的繩子鉤住T恤,久久將遺體橫在水中,而不是拖到船上。當時岸上的同學們哭喊著抗議這樣的行為,但王守海擺手不動。撈尸者完全有條件把遺體拖到船上,不存在岸上配合的問題,所以李玉泉把王守海的手勢解釋為“指揮岸上的人們配合將尸體打撈上岸”顯然是錯誤的,純屬其個人主觀臆斷。
船頭白衣撈尸人是王守海
李玉泉質疑:據有人證實,這名撈尸人不姓陳,而是叫王守海。
郝建國回應:是王守海,受雇于撈尸頭子陳波,先前的報道曾誤為“陳某”,后《華商報》予以及時糾正。
張軼回應:華商報發表照片時,唯一的失誤是把這人的名字弄錯了,應是王守海。我送去評獎的照片說明是另外寫的,準確無誤。
漫天要價的人是老板
李玉泉質疑:漁民陳凱說“撈到人,我們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撈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時給包煙”。可見,如果談價,也不是由船上從事打撈的這些人談。老人在寶塔灣賣魚。他被人打了三個耳光,腰上踹了一腳。“無數的磚頭瓦礫向我扔來,幾百人圍過來,他們大聲指責謾罵,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這個沒良心的老東西,見死不救的畜生’。”最后,船被砸了,漁網也被燒了。 郝建國回應:實際上撈尸的老板索要的金額與漁船上的漁夫最后所得是有區別的。撈尸者稱撈一具遺體12000元,錢不到位不撈,現場有廣大師生為證。我不知道李玉泉所說依據何在。
漁民的船在10月29日后受到岸上群眾的攻擊是事實,但此時《挾尸要價》還未發表(該照片首發于《華商報》11月3日)。
據荊州市人民政府調查處理結果,荊州市八凌打撈有限公司明知溺水學生系見義勇為遇難而不及時打撈,特別是因打撈資金未籌集到位時,數次中斷打撈,明顯違背社會公德;“荊州市八凌打撈有限公司”陳波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公安機關已依法將其治安拘留,拘留時間是15天,并處1000元罰款。如果是像李玉泉說的那樣撈尸者只是牽尸體靠岸,則陳波為何被拘?
在媒體報道后,撈尸者最終將收取的36000元撈尸費全部退還學校。如果沒有人索要,則36000元是怎樣收上來的?王守海至少是配合了這種索要行為,沒收夠錢就不撈尸。
事件三大爭議
事件真實性的爭議
《挾尸要價》獲“金鏡頭”大獎后,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公開質疑照片的真實性。李玉泉發文稱,《挾尸要價》被誤讀,照片原意為“牽尸靠岸”,建議組委會和評委會撤銷該照片的獲獎資格,真假之爭由此引發了輿論的熱議。
“金鏡頭組委會”的結論認為:“挾尸要價”新聞不存在造假,照片記錄的瞬間是整個挾尸要價過程的一部分,雖然照片中的王守海辯稱自己沒有開口要價,但其客觀上參與了“挾尸要價”的過程,他聽命于陳波參與并執行了要價。
關于細節上的爭議
《挾尸要價》獲獎后,一些細節也引發爭議。比如照片上的“白衣人”王守海到底在說著什么,手勢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談價還是讓船靠岸?
對此,“金鏡頭組委會”認為,該照片的新聞是真實的,不存在造假問題。而盡管照片中王守海所做手勢存在爭議,但“不再對此細節深究”。
照片尺度的爭議
很多人認為這幅照片不該獲獎,因為再次展示英雄的尸體那是對英雄的不尊重。一些網友直接質疑,如果死者的家屬看到了這張照片,那該是什么樣的感受?如果僅僅是為了警示一種“惡”,我們有必要以對逝者親人的二次傷害為代價嗎?從情感上講,很多人都不認同這張照片獲獎,因為它不夠“人性”。
有評論認為,我們對《挾尸要價》照片獲獎的糾結,本質上可能還是對藝術之于社會關系理解得不透徹。有時候藝術在體現公共關懷時未必能夠照顧到所有個體的感受,這樣的矛盾也是不可消弭的。《挾尸要價》整體上試圖通過展示一種丑惡來告訴觀者,失范的環境下究竟缺少了什么,其間無意識的對英雄的“傷害”,我們是不是該寬容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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