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乒乓球比賽中,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列舉哪些情況運動員判得一分?
○1、運動員在受到警告后,在同一場單項比賽或團體比賽中,第二次冒犯,裁判員應判對方得1分;
○2、裁判員對該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發球動作的合法性再次懷疑,將判接發球方得1分;
○3、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無需警告,應判接發球方得1分;
○4、每位運動員都輪發1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13次還擊,則判接發球方得1分;
○5、在分組循環賽中,小組里每一成員應與組內所有其他成員進行比賽;勝一場得2分,輸一場得1分;
○6、只要對方運動員未能正確發球,裁判員即判運動員得1分
暫無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