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裁判員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1、檢查比賽器材和比賽條件的可接受性,如有問題向裁判長報告;
○2、按條款規定,任意取一只球;
○3、主持抽簽確定發球、接發球和方位;
○4、決定是否由于運動員身體傷病而放寬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
○5、控制方位和發球、接發球的次序,糾正上述有關方面出現的錯誤;
○6、決定每一個回合得1分或重發球;
○7、根據規定的程序報分;
○8、在適當的時間執行輪換發球法;
○9、保持比賽的連續性;
○10、對違反場外指導或行為等規定者采取行動;
○11、如果雙方運動員或運動隊所穿短袖運動衫類似且均不愿更換時,抽簽決定某一方必須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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