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建設和延深中,當開拓到設計水平時,必須在建成防、排水系統后方可開拓掘進。
在探放水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者鉆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鉆等突(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當立即向礦井調度室匯報,通知所有受水威脅區域的人員,采取安全措施,派專業技術人員監測水情并進行分析,妥善處理。
當振動篩處理能力有富余時,篩子的振動方向改為反轉是提高篩分效率的簡便方法
運轉中不準移動防護罩及防護裝置,如有移動必須恢復原狀后,方可運轉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是《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執法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