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給付
又稱行政物質幫助,是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等規定,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如金錢或實物)或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
暫無解析
依據我國《保險法》規定,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轉讓的()。
原來收養關系是經公證證明的,其收養關系的解除()。
明代的《肖曹遺筆》對訴狀寫作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朱書”就是要寫明訴狀的()。
從自然屬性來看,土地是萬物之本,是一切生產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其特征是()。
不屬于國家檢察機關監督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