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商業銀行進行貸款證券化的基本程序。
(1)組建資產池,選擇未來現金流穩定、可靠、風險較小的貸款資產作為證券化資產;
(2)設立特設機構SPV,主要功能是隔離風險;
(3)資產權屬讓渡,完成貸款資產從發起人到SPV的轉移;
(4)信用增級,提高擬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以吸引投資者并降低融資成本;
(5)貸款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引進信用評級機構對未來資產能夠產生的現金流以及對經過信用增級后的擬發行證券進行評級;
(6)發售證券;
(7)SPV向發起人支付購買證券化資產的價款;
(8)管理資產池,SPV對資產池進行管理和處置,對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進行回收和分配;
(9)清償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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