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歷史沿革。
(1)、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前身是中央廣播事業局,簡稱廣播事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廣播電視工作的部門,1949 年 10 月成立,當時屬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領導。1952 年 2 月新聞總署撤消后,由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領導,宣傳業務由中共中央宣傳部領導。 1954 年 11 月起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技術行政業務由國務院第二辦公室(一度由文化部)領導,宣傳業務仍由中宣部領導。主要職責為領導和管理全國各地的廣播電臺和電視臺,制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代表國家參與相應國際行業組織等。歷任局長有: 李強、梅益、鄧崗、張香山等。 1982 年 5 月,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 次會議決定撤銷該局,其職責劃歸新成立的廣播電視部。
(2)、廣播電視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廣播電視工作的部門。1982 年 5 月,根據第五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23 次會議決定,撤銷中央廣播事業局,成立廣播電視部,屬國務院領導。歷任部長為吳冷西、艾知生。1986 年 1 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14 次會議決定,將管理國家電影事業的職責也并入廣播電視部,該部改為廣播電影電視部。
(3)、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的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 ,是全國廣播電電視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1998 年3 月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方案和經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直屬機構、辦事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設置方案,由廣播電影電視部改組而成。同年4 月 8 日正式掛牌并啟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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