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旅客遺失的物品如何處理?
應設法歸還原主。如旅客已經下車,應編制客運記錄,注明品名、件數等移交下車站。不能判明時,移交列車終點站。
暫無解析
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可限量攜帶哪些物品?
行李運到期限的計算方法?
發生旅客人身傷害或疾病時,如何處理?
發現品名不符時,如何處理?
行李中不得夾帶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