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中標承建中壓 A燃氣管線工程,管道直徑 DN30mm,長 26km,合同價 3600 萬元。管道溝槽開挖過程中,遇到地質勘查時未探明的廢棄磚溝,經現場監理工程口頭同意,施工項目部組織人員、機具及時清除了磚溝,進行換填級配砂石處理,使工程增加了合同外的工作量。項目部就此向發包方提出計量支付,遭到計量工程師拒絕。監理工程師在工程檢查中發現: (1) 現場正在焊接作業的兩名焊工是公司臨時增援人員,均已在公司總部從事管理崗位半年以上;(2) 管道準備連接施焊的數個坡口處有油漬等雜物。檢查后向項目部發出整改通知。
問題
1. 項目部處理廢棄磚溝在程序上是否妥當?如不妥當,寫出正確的程序。
2. 簡述計量工程師拒絕此項計量支付的理由。
3. 兩名新增焊接人員是否符合上崗條件?為什么 ?
4. 管道連接施焊的坡口處應如何處理方能符合有關規范的要求?
1. 不妥當。正確程序:應由設計人驗收地基,并由設計人提出處理意見。施工項目部應按設計圖紙和要求施工。
2. 因為計量工程師是按施工合同文件執行計量支付的 。項目部應就此項增加的工作量,事先征得設計變更或洽商和收集充分證據。
3. 不符合。因為規范規定“凡中斷焊接工作六個月以上焊工正式復焊前,應重新參加焊工考試”。
4. 應將坡口及兩側 10mm范圍內油、漆、銹、毛刺等污物進行清理,清理合格后應及時施焊。
暫無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