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某市博覽中心機電工程由某安裝公司以EPC合同總承包,合同約定,工期為2年,合同價為固定總價。機電工程中的一些主要設備由業主指定供貨商,其中空調工程的冷水機組等設備,業主指定了某國廠商的產品。安裝公司及時向廠商進行了產品詢價,得知設備從訂貨、運輸到施工現場最少需要6 個月,故安裝公司及時與該廠商的國內代理簽訂了設備供貨合同。工程施工到6個月后,因該國的政局不穩定,冷水機組等設備延期60 天到達我國口岸,所以冷水機組等設備在通關時,未經商檢就直接運到施工現場。安裝公司組織本公司人員對設備進行了開箱驗收。因設備晚到60 天,安裝公司調整了施工進度計劃,增加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加班加點,冷水機組等設備按原計劃安裝到位,通電試運行并驗收合格。由于安裝公司因趕工期增加了費用支出,向業主提出費用索賠,被業主拒絕。
問題:
1. 根據背景,說明安裝公司中標的工程項目包含哪些承包內容?
2. 冷水機組到達施工現場如何進行開箱驗收?
3. 針對背景中的風險,安裝公司在訂立設備采購合同時應采取什么對策?
4. 指出安裝公司向業主提出索賠被拒絕的理由。
1.A 安裝公司中標的工程項目包含:設計、采購、安裝施工、試運轉直至投產運行。
2. 設備到貨后,安裝公司應立即聯系供應商、保險公司共同進行開箱檢驗和驗收。進口設備,由外商代理、保險公司和商檢局、海關、報關代理、項目部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開箱驗收,檢查設備及配件的外包裝、外觀,核對包裝上的嘜頭、件數和發票提單、裝箱單等是否相符,包裝方法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開箱檢查時,根據裝箱單逐一清點數量是否缺少,件號是否相符,設備有無缺陷、損壞、銹蝕、弄錯等現象,檢查結果,由參與驗收的各方在檢查記錄上簽字認可。安裝公司項目部應對進場的工程設備進行檢驗,做到質量合格,資料齊全、準確,并做出完整、齊全的記錄。
3. 應采取的對策
1)對于設備延遲到貨風險——簽訂一個完善、有利的承包合同及相應條款,明確業主在指定供應商上的責任及其保證條件和違約責任,在實際施工中加強督促與檢查。用到岸價交貨或工地交貨方式簽訂供貨合同,投保轉移運輸風險。
2)政治及社會風險——一是避免承攬工期長的項目,以免在承包期間形勢多變;二是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業主應承擔的風險責任以及補償條件;三是進行相應的投保(險)。
3)組織協調風險——同1), 在合同中明確業主(監理方)的協調責任。
4. 由于設備供貨延遲導致工期延誤,屬于承包單位自己的原因,并且設備非甲供設備,壓縮工期屬于施工單位施工組織合理性的要求范圍,故安裝公司不能要求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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