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在處理海上貨運代理業務過程中,以自己的名義簽發提單、 海運單或者其他運輸單證,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應當承擔()。
A、代理人責任B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貨運代理企業在處理海上貨運代理事務過程中,以自己的名義簽發提單、海運單或者其他運輸單證,委托人據此主張貨運代理企業承擔承運人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我國甲進出口公司于2005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電報向美國乙公司發出要約規定接受須于11月20日前到達公司才有效。11月18日,甲公司同時接到乙公司的“接受”和“撤回接受” 的通知。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在此情況下,()
還盤是對發盤的拒絕,還盤一經作出,原發盤即失去效力,發盤人不再受其約束。
我國《海商法》規定,就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為一年,自承運人交付或者應當交付貨物之日起計算。
集裝箱船載箱量、港口集裝箱吞吐量、集裝箱保有量等的計算單位通常是以20英尺的集裝箱作為核算單位。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發盤不得撤銷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