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規劃”已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作為衡量資源消耗水平的主 要指標,要求 2010 年比“十·五”期末降低 20%左右。依據目前的能源統計制 度,請回答以下問題: 1.能源統計的主要內容。 2.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 耗指標如何計算?
答:
1.能源統計的主要內容: 能源統計是運用綜合能源系統經濟指標體系和特有的計量形式,采用科學統計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勘探、開發、生產、加 工、轉換、輸送、儲存、流轉、使用等各個環節運行過程、內部規律性和能源 系統流程的平衡狀況等數量關系的一門專門統計。
能源統計的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能源購進、消費和庫存統計;能源加工轉換統計;能源經濟效益統計;能源單耗指標統計。
2. 單位 GDP能耗由能源消費總量和國內生產總值這兩個指標計算而得。計算公 式為:單位 GDP能耗(噸標準煤 / 萬元) =能源消費總量(噸標準煤)÷國內生 產總值(萬元)
暫無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