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GDP(增加值)能耗既取決于各產業部門能耗水平,又取決于產業結構。某地區 2000 年和 2004 年三次產業增加值及其生產用能源消耗情況如下表。請分析該地區產業結構及能源消耗水平變化對單位GDP能耗水平的影響。
答:第一問分析該地區產業結構在分析產業結構時,用三次產業的GDP占 GDP的比重來進行分析
2000年時,三次產業比重分別是: 22.73% 27.27% 50%
2004年時,三次產業比重分別是: 20% 25.45% 54.55%
統計圖是個非常重要的工具
2004年和 2000年相比較,該地區的產業結構有所升級, 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比重都有所下降,第三產業的比重有所上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指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或地區每生產一個單位的國內生產總值所消耗的能源,即能源消費總量/ 國內生產總值。
2004和 2000年相比能源消耗增加了 1100萬噸標準煤,增長了 13.2%,但是 2000年和 2004 年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分別是0.0038 噸標準煤 / 元和 0.0034 噸標準煤 / 元,可以看出 2004 和 2000 年相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了10.5%
暫無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