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和多數其他國家的頻率分配中,業余業務在430-440MHz頻段中作為次要業務與其他業務共用。這個頻段中我國分配的主要業務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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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率容限是發射設備的重要指標,通常用下述單位來表示:()
業余無線電臺在業余業務、衛星業余業務作為次要業務使用的頻率或者與其他主要業務共同使用的頻率上發射操作時,應當注意:()
我國依法負責對業余無線電臺實施監督管理的機構是:()
無線電管制是指在下列范圍內依法采取的對無線電波的發射、輻射和傳播實施的強制性管理:
決定實施無線電管制的機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