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嚴重創(chuàng)傷傷員急救時,應首先進行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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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不能按批準完工期限完成時,工作負責人一般應在批準完工期限前2小時向值長申明理由,辦理延期手續(xù)。
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因故暫時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臨時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離開時間超過4小時,必須辦理工作負責人變更手續(xù)。
如果工作票許可后因工作需要改變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圍時,不用重新簽發(fā)新的工作票。
用戶變、配電站的()應是持有效證書的高壓電氣工作人員。
值長對工作票的必要性和工作的期限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