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答: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不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產品安全是法律對產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產品質量的最起碼的限度。
(2)產品應具有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產品的使用性能是產品的價值所在,也是產品被購買者或使用者接受的原因。不具備相應的使用性能的產品被消費者購買,就會形成對消費者的欺詐或損害,構成生產者的責任。
(3)產品應當符合在其表面或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情況。對產品性能或采用標準的任何陳述都構成生產者對產品的購買者或使用做出的產品質量擔保, 不論這種陳述采用的是什么形式。即使產品本身質量合格,但不符合生產者所做出的有關產品質量的陳述,生產者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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