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至預定時間,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須繼續工作而不妨礙送電者,在送電前,應按照送電后現場設備帶電情況,辦理新的(),布置好()后,方可繼續工作。
工作票、安全措施
暫無解析
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按本規程的規定做好(),并應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安全帶的試驗周期是6個月。
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同時發給()工作票
在()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