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表示也是一種犯罪預備行為。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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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是
下列關于行政主體的表述,錯誤的是
對根據普遍管轄原則所審理的犯罪,其實體法的適用根據是國刑法,而不是國際條約。
正當防衛的條件比緊急避險的條件更嚴格。
犯罪行為引起了危害后果則為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