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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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研究的是對行為與結果本身和行為與結果間的引起與被引起的關系。
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犯罪構成包含著一系列要件內容。這些要件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反映行為人主觀方面特征的主觀要件,另一類是反映行為人客觀方面特征的客觀要件。()
對于來自于他人的不法侵害行為,只能進行正當防衛,而不能進行緊急避險。()
區分中止與未遂時,“能達目的不欲”與“欲達目的不能”中的“能”與“不能”應當以客觀方面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