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曰起即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B
暫無解析
下列有關工資集體協商代表的說法,錯誤的是()
下列社會關系中,屬于勞動法調整的是()
蔡某與某造船公司2015年8月1日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為“管理員”,工作地點為本市。某造船公司于2016年4月6日發出內部調動通知單,安排蔡某由“總裝部”調整至“預裝部”,崗位仍是“管理員”,工作地點仍在船廠內。在收到調崗通知后蔡某連續20天未到新崗位工作。2016年5月3日,某造船公司作出《關于對蔡某作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決定》,以“脫崗時間達20天”為由,解除了與蔡某的勞動合同。蔡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某造船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根據提示,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某造船公司調整蔡某崗位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
(2)蔡某的仲裁請求是否應當支持,為什么?
(3)某造船公司若獲得有利裁決,應當證明哪些事實?
關于綜合計算工時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其處理程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