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選舉制度的普遍原則是怎樣形成的?它的意義是什么:
普遍原則強調選舉權范圍的廣泛性,即公民凡達到選舉年齡,且按憲法規定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者都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普遍原則是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發展的內在要求。選舉權的普遍性是衡量民主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普選制為民主政治的良性運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西方各國普選制演變的歷史表明,普選權是經過廣大人民的艱苦斗爭而逐步取得的,并沒有伴隨著資產階級民主政權的建立而自然地出現。普選制承認并保護擁有公民權的所有公民的選舉權,但不等于對公民的選舉權沒有任何限制,普選制仍然存在選舉年齡限制,存在對于特殊職業者和其他特殊人群的限制,這是政治生活得以理性組織的保障。其意義:一是統合各種社會力量,為各種政治觀點包括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對于政府的不滿提供了開放而又便于管理的渠道;二是選票的制約作用最終仍具有一定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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