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行政權力的公共性。
行政權力的公共性主要體現在:
第一,行政權力的主體只能是公共機構,而不是個人或私人組織。
第二,行政權力活動的領域是公共事務,不是私人領域。
第三,行政權力的目的是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而不是為私人利益服務。
暫無解析
從行政管理機構的性質來看,國務院辦公廳、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屬于()。
運用行政方法的基本原則有()。
行政道德規范的基本功能有()。
行政績效評估活動的基礎和核心是()
主張用私營部門管理觀念重塑政府的行政發展模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