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行政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包括四個方面: 1、行政賠償的主體要件; 2、行政賠償責任的行為要件; 3、行政賠償責任的損害結果要件; 4、損害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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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政裁判案件的執行,原則上由()
名詞解釋:行政系統內部監督
名詞解釋:行政復議機關
案例分析題:
李某為某村村民,于8月未經任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便在自家住宅旁的空地上又建了一座新房,且占用了部分耕地。5月經群眾舉報,鄉政府派相關的農村建房用地管理人員對李某的建房進行勘察,認定李某未經過農村土地管理機關的批準擅自建房,屬于違法建筑行為,并根據有關規定限令李某七天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筑物。期間,李某沒有向縣農村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復議,也沒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后鄉政府提請人民法院對李某的違法建筑實施了強制拆除。但李某在此期間并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強制拆除的決定書和告知書。在強制拆除過程中,鄰居王某發現上個月剛丟失的自行車就放在李某家中,但在拆除的過程中被損壞。王某要求李某賠償,李某主張由拆除部門承擔賠償。于是李某以鄉政府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并要求對房屋,以及在拆除過程中所損壞的自行車、電視機等財物給予行政賠償。
問:
(1)本案中,鄉政府的強制拆除行為合法嗎?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2)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李某的行政賠償請求是否能得到滿足?為什么?
在中國行政征收的類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