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公務員申訴事由。
1、處分;
2、辭退或者取消錄用;
3、降職;
4、定期考核定為不稱職
5、免職;
6、申請辭職、提前退休未以批準;
7、未按規定確定或者扣減工資、福利、保險待遇
8、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申訴的其他情形。
暫無解析
在公務員獎勵中,記二等功的授獎主體是()。
公務員因工作嚴重失誤辭去領導職務的類型有()。
公務員錄用考試制度形成于()
張某由行政機關到某大學工作一年,不改變人事關系,這種交流形式是()
公務員應當退休的條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