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我國設置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目的
一、為公務員管理提供科學的管理基礎:
1、職務是機關與公務員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系的主要根據;
2、職務設置是其他公務員管理環節的前提與基礎;
3、級別和職務一樣,可以識別公務員在機關中職位的高低,是確定公務員待遇的重要依據;
4、職務與級別設置是公務員管理的基礎環節。要通過合理設置職務級別,健全職務級別制度,為公務員管理提供一個科學的管理基礎和管理框架,使公務員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二、增強職務與級別的激勵作用:
1、針對公務員職業發展渠道過于單一化的弊端,從實際管理需要出發,在職位分類的基礎上,改變單一化職務設置,為公務員提供多樣化的職務序列;
2、重新定位級別功能,在職務晉升之外為公務員確立一條級別晉升的渠道,從而健全和強化激勵機制,這也是建立健全職務與級別制度的根本目的。
三、便于借鑒國外公務員分類制度的合理因素,建立健全我國公務員的職務級別制度,可以借鑒國外公務員分類制度的合理因素和發展經驗,將我國公務員職務級別制度建立在職位分類的基礎上,以職位分類為導向,同時吸收品位分類制度的合理因素,建構有中國特色的職務級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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