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證據的法律地位即指()
A
電子證據的法律地位即電子證據的可采納性或可接受性,指數據電文能否被法院依照法律接受為證據之一種。
名詞解釋:廣義電子商務法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
簡述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版權保護技術措施是指()
下列不屬于支付命令錯誤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