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從日本進口貨物,如按FOB條件成交,需由我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運貨物;如按CIF條件成交,則由日方租船舶將貨物運往中國港口。可見,我方按FOB進口承擔的貨物運輸風險,比按CIF進口承擔的風險大。
錯誤
暫無解析
海運提單和航空運單兩種運輸單據()。
在交易磋商過程中,發盤是賣方作出的行為,接受是由買方作出的行為。
按CIF貿易術語成交,賣方的責任應在目的港交貨。
國外來證規定,交貨數量為10000公噸散裝貨,未表明可否溢短裝,不準分批裝運,根據《UCP500》規定,賣方發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