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生產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A、五個工作日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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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制定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式樣。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印制、發放等管理工作。
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內,完成對生產場所的現場核查。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后()。
設立食品生產企業,應當預先核準企業名稱,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取得()后,辦理工商登記。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位阿拉伯數字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