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A、甲違反國家規定,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擾亂電信市場秩序,情節嚴重AC
本題考核非法經營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故
A項符合題意。《刑法修正案(七)》第4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
B項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而非構成非法經營罪,不符合題意。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屬于非法經營罪中非法經營行為的表現方式之一。另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所有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例如:礦產開發、森林采伐、野生動物狩獵等許可證。故
C項符合題意。《刑法》第217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據此可知,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屬于侵犯著作權罪的表現方式之一,故
D項丁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而非構成非法經營罪,不符合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