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和柳某婚后開了一家美發店,由柳某經營。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張某于2005年12月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審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萬元用于美發店的經營。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該美發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AB
本題考查夫妻財產。在法定夫妻財產制下,我國采取婚后所得共同制,所以張某和柳某二人婚后所開的美發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A正確。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根據題意可知,柳某借款用于美發店的經營,所以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D錯誤。
根據《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B正確。C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