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外出期間家中失火,鄰居家10歲的女兒劉某呼叫鄰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參與撲火。在救火過程中,劉某手部燒傷,花去醫療費200元,衣物損失100元。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陳某應償付劉某100元C
本題主要考察無因管理。根據《民法總則》第121條:“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民通意見》第132條:“民法通則第93條(已被《民法總則》第121條修改)所規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之規定可知:劉某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其有權要求陳某償付因管理行為而支付的必要費用。劉某救火中手部燒傷花去的醫藥費200元和衣物損失100元都屬于必要費用,陳某應該償付300元。C選項正確,其他選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