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班小明最近在校表現不好,學習成績直線下滑,為了解小明在家中的情況,班主任顧老師到小明家家訪。在同小明父親交流情況時,顧老師引用了一句古語:“養不教父之過。”小明的父親聽后很不高興地說:“顧老師,您這話欠妥,孩子是我生養的,我不送他到學校接受教育,剝奪他受教育的權利,那是我的過錯,現在,我把孩子送到學校接受教育,你們教不好,這應是老師的過錯,怎么能說是我們做家長的過錯呢?”結果,雙方未能在教育小明的問題上達成共識。
問題:
結合材料,談談你對教師與家長沖突的看法。
試述教師家訪的注意事項。
(1)材料中發生家校沖突的原因主要是未達成教育的合力。
首先,家校合作共育的過程中,一些老師發現孩子的問題后只知找家長告狀,把責任往家長身上推,做法欠妥,讓家長對老師的要求產生抵觸情緒。
其次,很多家長片面的認為,家庭只需要把孩子照顧好就可以了,教育問題應該由學校全權負責,缺少與學校的配合觀念。造成了家校之間的沖突。
所以在家校相處的過程中,學校和家庭應承擔相應的職責,秉承家校共育的理念,促進學生更好的發展。
(2)家訪注意事項:
1)提前與家長溝通做好相關準備,
2)明確家訪的目的性。
3)在家訪過程中注重實效性,與家長溝通中做到尊重、平等。
4)最終形成教育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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