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演出經紀制度的描述,以下正確的是
A、設立演出經紀機構,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ABCD
詳見《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培訓教材——文化法律法規文件選編2017》P43-44《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六條
演出經紀機構申請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應當有3名以上專職演出經紀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資金,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文化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九條從事營業性演出的個體經紀人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個體演出經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20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