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以從事營業性演出為職業的個體演員和從事營業性演出為職業的個體演出經紀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備案。
A、10日C
詳見《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培訓教材——文化法律法規文件選編2017》P44《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九條:以從事營業性演出為職業的個體演員(以下簡個體演員)和以從事營業性演出的居間、代理活動為職業的個體演出經紀人(以下簡稱個體演出經紀人),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