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成員職務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委任制。
錯誤
領導成員職務按照國家規定實行任期制。
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測評辦法。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予以審批。
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辭去領導職務。
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