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工資。信用社雇用的臨時工工資。每人標準 ( )元,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300—500
暫無解析
自然人股股金證應列明 ( )、 ( )、 ( )、 ( )、 ( )、( )和( )等。
盈余公積根據用途分為()、()、()三類。
信用社執行計稅工資,標準為人均( ),個別發達地區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上浮( ),即( )元。
經警服裝每人每三年不超過( )元,超支自補。夜間守庫人員,每人每天補助( )元。
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分別按()、()、()計提,統稱三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