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協商是指 () 為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進行商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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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以下不屬于三方機制的特征的是()。
我國目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不包括()。
休假制度是企業勞動規章制度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己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天;己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天;己滿20年的,年休假為()天。
國際勞工標準中,()是提供成員國制定法律和采取其它措施時的參考,不需要成員國批準,因而沒有必須遵守和執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