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會鼓勵,幫助殘疾人從事文學、藝術、教育、科學、技術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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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的殘疾類別有()。
文化、體育、娛樂和其他公共活動場所,為殘疾人提供()。
盲人持有效證件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確定適合殘疾人生產、經營的產品、項目,優先安排殘疾人福 利性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并根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生產特點確定某些產品由其專產
對盲人保健和醫療按摩人員從業的,()保障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