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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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加強領導、綜合協調,并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業理想是人們對未來職業的向往和追求,殘疾人因為身體原因,有無職業理想沒有太大區別
一個人只能做自己感興趣的工作,否則工作出不了成績
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和其他社會救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需要有計劃地在醫療機構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