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中字履道,中山陽曲人,進士及第,歷秘書省著作郎。政和間,天下爭言瑞應,廷臣輒箋表賀,徽宗觀所作,稱為奇才。他日,特出制詔三題使具草,立就,上即草后批:“可中書舍人。”未幾,自秘書少監除中書舍人,擢御史中丞。開封邏卒夜跡盜盜脫去民有驚出與卒遇縛以為盜民訟諸府不勝考掠之慘遂誣服安中廉知之按得冤狀即出民抵吏罪時上方鄉神仙之事,蔡京引方士王仔昔以妖術見,朝臣戚里寅緣關通。安中疏請自今招延山林道術之士,當責所屬保任;并言京欺君僭上、纛國害民數事,上悚然納之,已而再疏京罪,上曰:“本欲即行卿章,以近天寧節,俟過此,當為卿罷京。”京伺知之,大懼,其子攸日夕侍禁中,泣拜懇祈。上為遷安中翰林學士,又遷承旨,宣和元年,拜尚書右丞;三年,為左丞。金人來歸燕,謀帥臣,安中請行,王黼贊于上,授慶遠軍節度使、河北河東燕山府路宣撫使、知燕山府,遼降將郭藥師同知府事。藥師跋扈,府事皆專行,安中不能制,第曲意奉之,故藥師愈驕。靖康初,言者論其締合王黼,童貫及不幾察郭藥師叛命,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又責授朝議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隨州居住;又貶單州團練副使,象州安置。高宗即位,內徙道州,尋放自便。紹興初,復左中大夫,子辟章知泉州,迎安中往,未幾卒,年五十九。安中為豐潤敏拔,尤工四六之制。徽嘗宴睿謨殿,命安中詩百韻以紀其事,詩成,賞嘆不已,令大書于殿屏,凡侍臣皆以副本賜之,其見重如此。(節選自《宋史·王安中傳》)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作。墨子說:“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英國詩人約翰多恩說:“沒有人是自成一體、與世隔絕的孤島,每一個人都是廣袤大陸的一部分。”“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兩鄉。”“同氣連枝,共盼春來。”……2020年的春天,這些寄言印在國際社會援助中國的物資上,表達了世界人民對中國的支持。“山和山不相遇,人和人要相逢。”“消失吧,黑夜!黎明時我們將獲勝!”……這些話語印在中國援助其他國家的物資上,寄托著中國人民對世界的祝福。“世界青年與社會發展論壇”邀請你作為中國青年代表參會,發表以“攜手同一世界,青年共創未來”為主題的中文演講。請完成一篇演講稿。要求:結合材料內容及含意完成寫作任務;選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套作,不得抄襲;不得泄露個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社會是由眾多家庭組成的,家庭和諧關乎社會和諧。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種和諧的關系,就需要有家庭倫理。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維護家庭關系的種種倫理規范,它們往往體現在各種“禮”之中、從《禮記》中可以看到各種禮制的記載,如婚喪嫁娶,這些都包含著各種家庭倫理規范,而要使這些規范成為一種社會遵守的倫理,就要使“禮”制度化。在中國古代,“孝”無疑是家庭倫理中最重要的觀念。《孝經》中有孔子的一段話:“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這是說“孝”是“天道”常規,是“地道”通則,是人們遵之而行的規矩,為什么“孝”有這樣大的意義?這與中國古代宗法制有關。中國古代社會基本上是宗法性的農耕社會,家庭不僅是生活單位,而且是生產單位,要較好地維護家庭中長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順利延續,必須有一套維護當時社會穩定的家庭倫理規范。這種倫理規范又必須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倫理規范,這樣社會才得以穩定。“孝”成為一種家庭倫理規范,并進而成為社會的倫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據。《郭店楚簡·成之聞之》中說:“天登大常,以理人倫,制為君臣之義,作為父子之親,分為夫婦之辨。”理順君臣、父子、夫婦的關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規處理君臣、父子、夫婦倫理關系,社會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與“天道”是息息相關的。“孝”作為一種家庭倫理的哲理根據就是孔子的“仁學”,以“親親”(愛自己的親人)為基點,擴大到“仁民”,以及于“愛物”,基于孔子的“仁學”,把“孝”看成是“天之經”“地之義”“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體現了孔子“愛人”(“泛愛眾”)的精義;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會生活實踐中有一個不斷擴大的過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條,而是基于“仁學”的“愛”不斷釋放的過程,只有在家庭實踐和社會實踐中,以“仁學”為基礎的“孝”的意義才能真正顯現出來。社會在發展,現代社會中的家庭倫理會變化,“孝”的內涵也會隨之變化,例如“四世同堂”“養兒防老”,就因家庭作為生產單位的逐漸消失而失去意義,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沒有必要提倡,但作為“孝”之為核心理念的“仁愛”仍有家庭倫理之意義。在家庭不再是生產單位的情況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狀態,將主要由社會保障體系來承擔,但“孝”的仁愛精神則不會改變,對長輩的愛敬,對子孫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內在本心的“仁愛”,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批評抹掉了“愛”,一味說“恩”的“父為子綱”說,提出:“我現在心以為然的,使只是‘愛’,”“孝”之核心理念“仁愛”作為家庭倫理仍具有某種普遍價值的意義。下列關于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根據原文內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
把實物當作原物的傾向,在美術史領域根深蒂固。事實上,實物并不等于原物,我們需要對美術史中“原物”的概念進行反思,對美術館藏品的直覺上的完整性提出質疑。這種反思和質疑并不是要否定這些藏品,恰恰相反,它們可以在更大程度上發揮藏品作為歷史材料的潛在意義。一旦美術史家取消“實物”和“原物”之間的等號,他們就必須認真考慮和重構二者間的歷史關系。這會引導他們發現很多以前不曾想到的問題,其核心就是美術的“歷史物質性”。有研究者追溯郭熙《早春圖》的淵源,提出這幅卷軸畫原是北宋宮殿一套建筑畫中的一幅。鄧椿《畫繼》記載,他祖上被賜予一個宅子,他父親被任命為提舉官時,朝廷派遣一個中官監修這所宅第。一天,鄧椿的父親看到裱工用“舊絹山水”擦拭桌子,他拿過來一看,發現竟是郭熙的作品。那位中官說“昔神宗好熙筆,一殿專背(即‘裱’)熙作,上(徽宗)繼位后,易以古畫,退入庫中者不止此爾。”鄧父請求徽宗賞賜這些“退畫”。徽宗答應了,并派人把廢棄的郭熙壁障整車拉到鄧宅,這個記載透露了宋神宗時期皇宮中“一殿專背熙作”的狀態,這應該是郭熙創作《早春圖》這類大幅山水時的狀態。因此,任何討論這幅畫的構圖、功能以及觀看方式的文章都必須首先重構這種原始狀態。這也就是說,目前人們在臺北“故宮博物院”看到的《早春圖》只是這幅畫的“實物”而非“原物”。也許有人會說:如果研究者的關注點是郭熙的筆墨技法的話,這種研究則似不需要。但是筆墨離不開觀看,而觀看必然和繪畫的形式和空間有關。鄧椿的記載還引導我們思考另外一個問題,即郭熙繪畫的“歷史物質性”甚至在徽宗時期就已經發生了重要變化:從形式上說,這些畫作從建筑繪畫轉變為卷軸畫;從空間上說,它們從皇宮內的殿堂進入了私人宅第;從觀賞方式上說,它們從要求“遠觀”的宏大構圖轉變為鼓勵“近視”的獨幅作品。需要強調的是,這種“歷史物質性”的轉換并非是少數作品的特例。一幅卷軸畫可能在它的流傳和收藏過程中并沒有發生形態上的重大變化,但是各代的藏家在上面蓋上圖章、寫下題跋,尤其是乾隆等帝王把這類操作全面系統化之后,即使形態未改但也是面貌已非。那些表面上并沒有被改換面貌的藝術品,因為環境、組合和觀看方式的變化,也會成為再造的歷史實體。一面原來懸掛在墓室天頂上代表光明的銅鏡被移到了美術館的陳列柜里,和幾十面其他同類器物一起展示,以呈現銅鏡的發展史。一幅“手卷”變成了一幅“長卷”,因為觀眾再不能真正用手觸摸它,一段一段地欣賞移動的場景…所有這些轉化都可以成為美術史研究的課題,這些研究所探求的不再是一件作品的原始動機和創作,而是它的流傳、收藏和陳列——它的持續的和變化中的生命。(摘編自巫鴻《實物的回歸:美術的“歷史物質性”》)下列關于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