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質量控制目標的主要內容包括哪方面的內容?
施工質量控制的總體目標是貫徹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正確配置施工生產要素和采用科學管理的方法,實現工程項目預期的使用功能和質量標準。這是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的共同責任。
(1)建設單位的質量控制目標通過施工全過程的全面質量監督管理、協調和決策,保證竣工項目達到投資決策所確定的質量標準。
(2)設計單位在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目標通過對施工質量的驗收簽證、設計變更控制及糾正施工中所發現的設計問題,采納變更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等,保證竣工項目的各項施工結果與設計文件(包括變更文件)所規定的標準相一致。
(3)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目標通過施工全過程的全面質量自控,保證交付滿足施工合同及設計文件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含工程質量創優要求)的建設工程產品。
(4)監理單位在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目標通過審核施工質量文件、報告報表及現場旁站檢查、平行檢測、施工指令和結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的應用,監控施工承包單位的質量活動行為,協調施工關系,正確履行工程質量的監督責任,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所規定的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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