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概念、編制方法和應用的角度,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和購買力平價(PPP)進行比較。
一、消費價格指數( 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鄉居民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我國編制價格指數的商品和服務項目, 根據全國城鄉近11萬戶居民家庭消費支出構成資料和有關規定確定, 目前共包括八大類, 251個基本分類, 約700個代表品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就是在對全國550個樣本市縣近3萬個采價點進行價格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國際規范的流程和公式算出來的。利用居民消費價指數,可以觀察和分析消費品的零售價格和服務價格變動對城鄉居民實際生活費支出的影響程度,是進行價格總水平監測和調控及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指標。
二、購買力評價( PPP) 購買力平價是指不同國家商品 ( 貨物和勞務 ) 的價格比率 , 也就是基準國單位通貨所能購買的商品數量, 在對比國購買時需要該國通貨的數額,調查收集對比國家150 多類、 2000多種代表規格品 ( 商品和勞務 )的價格資料 , 并利用支出法計算的各國國內生產總值作基礎, 用國內生產總值按150 多類劃分的支出構成作為權數 , 進行加權平均 , 計算出的國內生產總值的購買力平價。用PPP代替匯率作為貨幣轉換因子,可以消除各國消費支出額中的價格因素,從而比較各國物量意義上的消費支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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